关于做好2019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
根据省人社厅《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现就我院2019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发放对象和标准
(一)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对象为在2019毕业年度内有就业意愿、积极求职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:
1.低保家庭毕业生(民政部门发放的低保证或低保对象身份认定证明);
2.特困人员毕业生(民政部门发放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或特困人员身份认定证明);
3.孤儿(民政部门出具的孤儿身份认定证明);
4.重点困境儿童毕业生(民政部门出具的重点困境儿童身份认定证明);
5.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(通过申报建档立卡号与全省建档立卡数据库比对);
6.残疾人毕业生及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(残联部门发放的残疾证);
7.在学期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。
其中,低保家庭、特困人员、孤儿、重点困境儿童、残疾人毕业生及贫困残疾人家庭的毕业生(条件1、2、3、4、6)为山东省内外生源均可;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(条件5和7)仅限山东省内生源。
(二)发放标准
低保家庭、特困人员、孤儿、重点困境儿童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、残疾人毕业生及贫困残疾人家庭的毕业生(条件1至6)补贴标准为1000元/人,其他人员(条件7获得国家助学贷款)补贴标准为600元/人。
二、申请发放程序
(一) 组织申报
自通知公布之日起,各系(院)、各联办学校向应届毕业生传达,并负责组织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做好申报准备。
1.毕业生只要符合七种困难类型的其中一种情况即可申报;
2.毕业生提交的证明材料:毕业生将相应的证件或证明资料的原件准备好后,逐页进行拍照,并将照片合并打包上传至各系(院)、各联办学校汇总。
(二) 信息审核
各系(院)、各联办学校负责审核本单位申报毕业生的相关信息。
1. 2月25日至27日,依据发放对象和标准,各系(院)、各联办学校审核申报毕业生的照片资料,确定申报名单,并填报“2019届山东省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汇总表”(见附件1),汇总表电子版2月27日上午11时前发送至李雪平台邮箱。
2.2月27日至28日,组织申报毕业生登陆“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”(网址为http://www.sdgxbys.cn),从学生端口自行填报求职创业补贴申请信息,生成“山东省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”(见附件2),由各系(院)、各联办学校留存。
3.2月28日至3月1日,各系(院)、各联办学校登陆“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”集中审核申报毕业生的申请表。
4.3月1日至4日,学院将对申报学生名单进行公示、上报。
5.学生填报信息和系(院、校)审核的操作方法参见“2019届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工作办理说明”(见附件3)。各系(院、校)登陆“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”的用户名和密码参见“2019届毕业生就业信息网权限设置一览表”(见附件4)。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信息参见附件5。
(三)审核拨付
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对所有求职创业补贴申请信息进行复核,复核工作完成后补助资金统一拨付于学校账户,学校再将补贴资金拨付到毕业生社保卡账户或者个人银行账户,并留存领取签收信息。
三、其他事项
1.我省2019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是第一次使用网络流程办理,请各系(院)、各联办学校相关人员及申报毕业生一定要认真学习附件3《办理说明》。
2.各系(院)、各联办学校要严格审核,既保证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对象真实,又要避免让学生开具“奇葩证明”现象。申请毕业生必须如实填报申请材料,因材料不全或信息有误导致补贴款不能发放到账的,后果自负。申请人虚报冒领求职创业补贴的,由学校负责追回并将不良记录记入本人档案。